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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投诉成都龙泉西河镇香槟城办公改类住宅违规宣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2 00:30 已回复

尊敬的王市长:
我是一名在成都一家民营企业工作的员工,随着父母年龄大了,为了方便自己日后好好照顾他们,同时也有了小孩,因为我们自己的房子很小,所以考虑在成都买一套房子,我们于2020年11月15日下午在龙泉驿区西河镇看了一套面积101平方的房子(合同写的商服性质),当时销售给我说这个是类住宅,水电气三通,商电,民水,民气。并未告知我们公摊面积,于是我们当天交了5万定金,签了认购协议。当天晚上我们在计算房屋面积的时候,发现房屋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只有64个平方,第二天联系销售得知公摊在30%。和我们自己计算出的公摊比完全不符合,然后我们去售楼部和销售协商,她自己计算也严重和她告知的公摊比不符。后面又打房管局电话得知该楼盘预售证是办公,是不能住人的。为此,我们先后多次与售楼部协商,想要退回定金,对方拒绝退款,并以认购协议签订后均不予退回为由拒绝了我们。
  我们也在成都市官网查到2017年4月21日,成都市规划局、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国土局联合出台了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办公类建筑项目,开发商不得以住宅套型式进行布局和功能设计,不得接入天然气,不得任何方式进行可居住等,在这一点上,开发商于2019年6月拿到预售证,将办公类房屋包装成三室两厅两卫设置样板间,开发商这样做是否违法?是否涉嫌诱导消费者购买?
  尊敬的王市长,我父亲是一名老师,母亲和妻子又没有工作,还有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辛辛苦苦存点钱很不容易,对于开发商的违规虚假欺骗销售、利用认购协议当中的不平等条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开发商置之不理的态度,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向政府求助,希望政府核查,帮助我们退回定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3 09:4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区住建局核实,针对您反映的购房问题,如果您与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定金问题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就纠纷问题跟开发商继续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利。如您对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电话:028-88450860进行咨询。
经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工作人员于2020年12月7日13时49分联系您了解情况。2020年12月8日10时17分工作人员到达香槟城小区,通过在楼盘现场及周边的宣传单和广告幕布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有关房屋性质及公摊面积等宣传内容。根据您的描述,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内容。经过核实,上述通知是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建委联合发出,请您将相关情况提请上述发文单位进行解释认定,后期可凭认定结果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鉴于上述情况,若您认为上述小区存在虚假宣传,请将证据材料整理汇总后向本部门提供,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12月9日13时3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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