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工作34年了,如果我是1965年12月21日生,2020年12月21日应该满55周岁了。我想评高级职称,我的普通话等级是二级乙等,根据“南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不作二级甲等要求。我想,这个评职时间界限如果是划在12月31日前,我认为我有资格参评,因为到2025年12月31日我已经退休10天了。我想知道评职称的时间界限是否是划在12月31日的?今年我是否在“普通话不作二级甲等要求”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