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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从入境地解除隔离返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21 11:40 已回复

我于10月27日从广州入境,在广州集中隔离了14天,11月10日解除隔离,10日下午坐火车返川,11日晚到广元,回到朝天老家。12日上午被村组和镇干部送到了朝天区集中隔离宾馆,又集中隔离14天,隔离费用自负,26日才解出集中隔离。26号回家后,还有14天居家隔离。请问,这第二次强制隔离合理吗?我不付这个费用可以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7 17:10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朝天区卫生健康局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0月31号印发的《通知》(35号)要求,国内入境地口岸解除隔离的来(返)广人员(不包括澳门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3月20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广应对疫情指[2020]30号)文件要求,集中隔离(含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自理。根据以上通知要求,您在曾家山集中隔离符合上级通知要求,集中隔离费用也应由您承担,如果您在本次集中隔离结束后一切正常,您不再需要居家隔离,电话沟通中您也表示认可和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8622165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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