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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简阳物管乱收费,阻碍城市治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dbjeq13579  2020-11-19 10:05 已回复

                                                                    简阳物管乱收费,阻碍城市治理

尊敬的锐平书记:您好!


    2016年简阳市划归成都代管以来,城市化进程急剧加快!农村人口快速涌入城市!激活了经济,繁华了城市。物业管理这一监管盲点却阻碍了城市社区治理。如“四川广厦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物业”)”在简阳市与二号花园业委会主任狼狈为奸,胡作非为。                                          (一)将法律置若罔闻,不顾广大业主反对,单方毁掉合同,强行于2019年1月1日将原本1.00元/平的物业费上涨为1.20元/平(2016年业委会主任与“广厦物业”签订合同,物业费由0.65元上涨到1.00元,时间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2019年强行上涨为1.2元/平)。

    (二)随意动用小区维修基金。二号花园业主于2011年末陆续入住,一些基础设施出现小问题进行修缮时,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伪造业主签字,套取维修基金。维修污水管道,明明只要两三万却套用近二十万;强行更换监控,套用维修基金二十多万;维修消防管道,私下套用维修基金二三十万。这样伪造业主签字,强行套用维修基金的事件不胜枚举。

    (三)业委会主任与物管公司私下协议,广告费、停车费、门市租赁费等为4:6开。业委会主任私自侵占二号花园业主广告费、停车费、门市租赁费十多万。广大业主要求公布账目,业委会主任却一意孤行,始终不予公布。

    (四)物管公司和业委会主任采取流氓行为,到一些业主所在单位散播谣言,利用社会关系打击,采取恐吓方式威吓,敢于发声的业主。

    (五)2020年底本该进行换届选举。但物业公司百般阻挠,不予公开、公正、公平选举。

    尊敬的锐平书记,简阳划归成都后,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归属感日益增强。但一些社会毒瘤依然潜伏在治理盲区。希望锐平书记能在十四五时期,将规范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社区治理的一大举措,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人民政府射洪坝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03 11:49


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射洪坝街道高度重视,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涨物业费一事,经调查了解,二号花园小区于2018年12月通过书面征集意见的方式形成表决结果,并经由业主委员会与四川广厦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
(二)关于套用维修资金一事,经过调查,小区共使用维修资金4次,1次为2018年因污水管道塌陷更换,使用维修资金:25236.03元;2次为2018年5号楼3单元电梯故障维修,使用维修资金:23863元;3次为2018年监控及路灯改造,使用维修资金:172405元;4次为2020年小区楼层消火栓、喷淋埋地管道改造及主机维修,使用维修资金:173981.48元;4次使用维修资金除污水管道塌陷更换为应急使用外均为一般使用,一般使用需经分摊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的业主表决同意,并向业主进行公示,如您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存在质疑,可到房产保障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三)关于业委会主任私自侵占二号花园业主广告费、停车费、门市租赁费十多万一事,经过了解,该小区公共收益只涉及电梯广告费、门市租赁费,不存在地面停车费,地面5号楼2、3单元只有非机动车停放点,未收取停车费,电梯广告费每年4000元,业委会占4成,物业公司占6成,门市租赁费(约8个平方的业委会用房)每年4000元全部由业委会管理;业委会账目于每年元月上旬在物业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
(四)关于物管公司和业委会主任恐吓敢于发声的业主一事,目前全国正在大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议您向司法部门反映此事。
(五)该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在社区、街道办的指导和协助下进行,街道办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二号花园业委会提出业委会换届选举的申请,2020年10月27日批复同意成立二号花园小区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委会的换届工作,目前已在小区每个单元门口张贴关于组建二号花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初步自荐和推荐出筹备组人员名单。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3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2-04 18:1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二号花园小区物业为四川广厦物业有限公司。关于您所反映的物业单方面撕毁合同强行上涨物业费、随意动用小区维修资金、与业委会主任私下签订公共收益分配协议、阻扰业委会换届选举、威胁恐吓业主等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经我局了解,该小区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表决后与物业签订补签协议将物业费调整至1.2元/平,并将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如您对业委会的工作有异议,可向属地街道办反映。另,关于二号花园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的情况,我局建议您向属地街道办咨询。
关于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按《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作为使用申请人。二号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作为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人,按195号令要求到我局提交了业务过程相关的文件和公示材料,资料齐备,符合《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如您有异议,可到我局查看相关资料。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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