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们是简阳市简城镇西街丝棉小区一单元的业主,本小区建于九十年代末,总高8楼。现业主以六十岁以上退休工人干部居多,也有年轻时为国戍边的军人。八十岁九十岁的老人有好几位。现国家考虑老龄化到来,鼓励安装电梯,让百姓出门回家不再难。我们单元全体业主都热切盼望加装电梯并都签了字,住建局也来看过,其他都没什么问题,就是住建局要求业主找规自局出一个用地手续。可是从去年夏天到现在,我们业主找了很多次规自局,不是推不归他们管就是无法出手续,转眼快两年了,我们想不通的是,我们单元加装电梯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并且是在业主通行的楼梯口,也不影响其他任何人,为什么盼望加装一部电梯解决出行困难,咋就不行呢?热切盼望领导重视,为百姓办实事,切实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苦和痛。
“问政四川”匿名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简阳市丝绵小区一单元加装电梯,因土地问题无法实施安装”的问题。经我局核实,您单元反映的问题,已通过相关部门多次研究讨论,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专题研究会,经过核对您单元提供的相关土地资料,已明确告知您单元业主代表高先生,您单元电梯拟安装位置属于国有公共用地范围,超出您单元建设用地红线,不符合《简阳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第二条第一点“我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6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应在既有住宅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且不得超出建筑红线,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相关要求。
因您单元所涉及的土地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进一步咨询简阳市规自局关于“国有土地的租用或征用”的相关事宜。
若土地相关事宜得到解决后,您单元可按照《简阳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方案》、《简阳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实施指南》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办理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相关实施手续。
感谢您的留言!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