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恩阳区何家坝村村民,我家土地在修建恩阳西高速进出口时被占,房子也于2017年10月19日被拆,父母现在还在租赁的房屋住(本人在外打工),环境差,年纪大,叫租赁好一点的房子,老人也不肯。想向领导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我们的安置房具体的安置时间是什么时候?
2.我们的安置房位置是哪里?
3.我们的安置房的安置标准是什么?
4.“川建发【2018】12号文件《关于对全身部分地区上报公共租赁房盘活处置方案意见的通知》”对何家坝公租房房屋44000余平方米进行盘活,进行安置。针对此项,我想问的是:
(1)该公租房刚建好两年就进行盘活?当初规划为何要把公共租赁房建在如次偏远的地方?让公租房不能承租出去?只是为完成国家的任务吗?既然建设浪费了,那么该规划人员是否受到处分了?公示在何处???
(2)该公租房进行改造后,房屋改变了结构,承重问题可有问题???
(3)即使房屋没有问题,那么以上《通知》要求是“盘活”。公共租赁房盘活政策的基本原则是:
1)盘活:是指房源的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只是用途作临时调整。
2)空置已超过1年的政府投资配建公共租赁房屋,经报批后,可调整为以下用途,房源仍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使用。
3)棚改区改造、危旧房治理、扶贫搬迁、防灾、养老、人才引进等临时过渡用或周转用房。
由此可见通过以上原则,公共租赁房对于占地拆迁的安置用户来讲,只能适用于临时安置,并不能用户拆迁还房。
5.针对安置房的性质与公租房的性质不同,如果政府拿来用于安置?此安置房源性质做如何处置?
希望领导能给予我们百姓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