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书记您好!
两个难题求助于您!
第一:我的母亲与曾朝荣合法结婚27年。曾老去世后,他的五个子女将抚恤金安葬费等全部据为己有,还想将房子据为己有,当初买房子时五个子女不理不问,还是我打工借给老人。老人去世时,是我提前四年将墓买好,老衣缝好。现在这样的结果谁的错,我能否为我妈讨一点点公道!
第二:我于2014年进入广元国鹏,那时候广元国鹏是旺苍重点招商引资企业。但公司一直断断续续发工资至2015年5月,我们直至2017年没地方办公才回家,但劳动关系一直存在。。至今欠薪五年多。现在,国鹏已经专卖他人,欠薪和债务也一并转移。我希望通过人民政府帮助,让我拿到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