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对我市公交专用道交通规则定制的几点意见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交通 建言】对我市公交专用道交通规则定制的几点意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17 08:25 已回复

市政府:
我泸州市执行的公交专用时段为每日7:00—19:00(不分工作日),而相邻的中央直辖市重庆市执行的却是公交优先道,在优先车道内工作日早晚高峰公交专用时段为7:00—09:00、17:00—19:00。为什么我市作为三、四线城市比中央直辖市执行的规则还严苛?规则过于偏激,不切实际。重庆与我市地理位置相邻,地形地貌也很相似,重庆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各方面的经验、措施、方法都值得我市学习和仿照,我们泸州正应该学习重庆,重庆就是我们的榜样,就是我们的标杆。请制定泸州市本地交通规则时不要“标新立异与独树一帜”,多学习相似相邻一线城市的的先进经验和方法。
泸州市多年前就在提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但这么多年过去了,城市道路上私家车却是只增不减,越来越多,乘坐公交车的人不见增加多少,就是为何?自身的公交网络薄弱,线路覆盖网点少,很多网点公交车无法直接到达,没有无缝换乘,乘坐了公交车后还要重新乘坐出租车才能到达目的地,浪费市民的大量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这是我市市民更愿意自己开私家车的原因之一。每年都在提落实国家公交优先政策,但实际效果却事与愿违。建议公交车在泸州市主城区内应该实行2小时内换乘免费,这样也将会有更多人乘坐公交,减少私家车出行。
除了高峰时段后,我市公交车道整个大白天工作时段都在执行公交专用时段,这样非常浪费资源,车道本来就很少了,再占一个,就更堵。从现状来看我市部分设置了公交道的地方发现比以前更堵了。特殊的丘陵地理条件,一味的想模仿平原地区的公交专用道是不切实际的事情。国道321(二级路),酒谷大道,康城路长期非高峰时段公交车道上一、两台公交车在行驶,其他车道堵得爆!其中国道321也执行公交专用车道全国罕见,交警部门不能图自己方便省事不切实际搞以偏概全的制作规则,我们坚决反对泸州市对城市道路一刀切搞公交专用车道。
重庆市包括我省其他很多城市在制定公交专用道利用率上就相当合理。在非高峰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优先车道行驶,允许新能源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一方面可以减少拥堵,提高公交车道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鼓励支持发展了新能源汽车,与中央精神相符。但泸州市交通规则制定者长期忽略这个问题,认为这一群体体量不大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这不是体量大小的问题,而是紧没紧跟中央精神的问题。泸州市始终不愿意新能源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是何原因?长期忽略我市新能源社会车辆这一群体,泸州市执行如此偏激,不周全的交通规则是为何?泸州经济财力显然不及成渝,非一个层级,难道泸州市比成渝两地还超前发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是搞公交特权,我市部分道路执行单向行驶规则公交车却又除外!长期公交车逆道行驶反而增加拥堵率和交通事故,这在全国也是闻所未闻。
现在泸州公交公司司机以为公交车在城市道路就是特权的象征,长期违规随意变道,狂按喇叭,互不相让这些耍特权的行为,交警部门不应该视而不见。三、四线城市要制定实事求是的交通规则不要脱离实际超前,更不要偏激地搞一刀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30 17:49

网民朋友:
您好!您对“我市公交专用道交通规则定制意见”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关于泸州市执行的公交专用时段问题
目前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公交都市,设置公交车专用道体现的是一种公共利益、公共文化和公共意识,也是在高峰期时段中保障城市内部道路通畅的底线措施,同时促进提升大众绿色低碳出行的观念,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让更多私家车主愿意由开车出行转换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起到缓堵保畅的效果和减小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时间是结合泸州实际交通运行情况来确定的,我市现状交通情况为除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排队时间较长外,其余时段交通较为畅通,道路通行能力较强,专用时间改为7:00-9:00,17:00-19:00后社会车辆驶入公交车道可能会影响到公交车的行驶效率,且在主城区等交通流量大路口通行条件复杂的路口极易形成拥堵,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在学习经验和方法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积极组织人员去一线城市学习,并将好的适用经验和方法在泸州进行实施。
二、关于我市换乘距离远的问题
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时间较短,网络还不够发达,暂未达到全城无缝换乘条件,为了更好的满足广大市民出行的需求,在此次创建国家公交都市项目中就包含了新建大型公交综合枢纽和中小型公交换乘枢纽,待建设完成后我市公共交通将极大缩小换乘距离。在建设完成前,交警支队也会积极向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议在泸州市主城区实行2小时内免费公共交通换乘。
三、关于我市公交专用道设置的问题
为了缓解由设置公交专用道后可能造成的拥堵,交警支队深入分析后,对在设置了公交专用道的有渠化条件的道路路口进行了渠化,通过在进口道排队实线段增加一条车道来减轻由设置了公交专用道后带来的交通影响,对部分没有渠化条件的路口也设置了公交优先或高峰时段可借公交专用道行驶,如酒城大道、酒谷大道为高峰时段可借公交专用道行驶,沱二桥、国窖大桥为公交优先。321国道(二级路)作为纳溪进入泸州市区的唯一快速通道,不仅需要保障社会车辆的快速通行效率,也需要保障公共交通的快速通行效率,再结合实际道路情况321国道(二级路)为双向六车道,依据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蓝安大道公交车班次数据,根据《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规范第4条,321国道(二级路)满足公交专用道设置要求,具备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条件。后期交警支队将根据321国道(二级路)的实际交通运行情况再确定是否由公交专用道调整为公交优先。
四、关于我市公交专用道禁止新能源社会车辆驶入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我市公交专用道仅允许公交车、单位交通车(已办理交通车牌)、校车、特种应急车辆及新能源出租汽车借道通行。经核实,目前我市公交专用道高峰小时过车量达到100-120辆,运送客流人次约9000人次,相比较于普通小汽车道每小时仅能运送约1000人次,公交专用道运客量远远高于小汽车道。为保障我市公交车辆运行顺畅、保持公交专用道良好的通行效率,避免过多的社会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影响公交车辆通行、降低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在交警支队多次分析基础上,暂不考虑实施除新能源出租汽车以外的其它非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借道公交专用道行驶的措施。
五、关于公交车在单行道上双向行驶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制定、完善并组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制定了单向行驶规则公交车除外的规定。
六、关于您所提的泸州公交公司司机行车不规范,长期违规随意变道,狂按喇叭,互不相让的问题
交警支队将督促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该公司公交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技能素质,提升我市文明公共交通良好社会形象。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