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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求助】鹭岛国际四期住宅内酒店民宿泛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16 16:58 已回复

您好,我是成都市武侯区鹭岛国际四期三栋的业主,在该小区居住时间2年。

一、举报事项

本人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使用性质为住宅,但该小区内却开设了大量的酒店“民宿”,包括“宜居假日服务式公寓”、“成都艾家驿站”等,均在美团、携程等平台上以酒店的名义进行经营。据小区物业统计,仅四期三栋内就存在不下于30个房间被改造成“民宿”进行经营。

二、问题及隐患

这些“民宿”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休息带来的困扰和安全隐患不胜枚举,多次与“民宿”管理方、物业沟通后无明显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因“民宿”住客普遍第二天不需早起,且消费群体以外地年轻人为主,经常在半夜(12:00以后)在房间内或阳台上聚众喝酒、喧哗、打电话。

(二)小区楼栋门禁经常被破坏(经物业调查监控为饮酒后的民宿住客),为物业管理的工作造成极大困扰,为住户带来安全隐患。

(三)“民宿”在打扫房间清洁时,经常使用清洁推车阻挡电梯门关闭,对日常通勤造成了不少的影响。

(四)疫情期间,该小区各楼栋外来人口进出频繁,不配合物业进行疫情检测的情况频频发生。

(五)“民宿”房间设备简陋,空调年久失修,外机声音嘈杂,且住客普遍无论季节,都将空调全天候开启,毫无节约能源的观念。

三、关于政策法规

经查证《物权法》、《成都市民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规约,该小区内“民宿”酒店存在以下与政策法规违背之处:

(一)该小区内经营“民宿”实质为“住改商”,住宅从事商业活动。

(二)该“民宿”经营方取得房间来源为租赁,无房间产权。

(三)该“民宿”开办前后未与周边存在利害关系的住户签订协议并征求同意,故该民宿是否具有合法经营手续存疑。

(四)本小区不符合《成都市民宿管理条例》内规定的“可以开办民宿”的小区的规模。

四、申请解决及求证事项

本人曾致电“12345”市长信箱举报该情况,经主管部门下达至武侯区红牌楼派出所、红牌楼街道办后,均以“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该方面无明确的政策法规约定”等理由不了了之。在此申请以下事项,恳请回复。

1.恳请求证鹭岛国际四期住宅内开设酒店民宿是否合法。

2.若不合法,恳请相关监察部门对鹭岛国际四期内的酒店民宿进行取缔。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0 09:0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网友反映民宿居住群体夜间噪音扰民,民宿硬件设施老旧,空调外机扰民严重以及对小区门禁被破坏,清扫民宿房屋阻挡电梯门等问题。
经红牌楼派出所调查了解,鹭岛国际社区四期3栋确实有民宿公司在此经营民宿。
派出所已要求民宿老板先期对房间硬件设施以及空调外机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提醒入住的客人夜间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噪音扰民影响周围群众休息。同时要求鹭岛国际物业部门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登记等工作。
下一步派出所将按照旅馆业管理办法对民宿问题开展调查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9日14:32与您联系,您电话表示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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