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的家属于2011年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取得成都是锦江区集体户口,2012年5月我们结婚,2014年她随军到我的部队驻地大连市中山区。年底我准备申请转业,请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军人转业安置地可以转业到配偶随军前户口所在地,那么我是否符合成都市安置接收条件。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18日与您电话联系,详细宣传和解释了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相关安置政策,您对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回复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