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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过渡费标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16 04:59 已回复

您好!
领导我是天府新区新兴镇井坝村村民,想请问一下柏杨湖关于拆迁安置费的问题,我们9月签字签合同,当时说的签字交钥匙就可以开始打过渡费了 ,前面两年过渡费都是11月份才打,说的从11月份才开始给我们算,今年直接给我们打两个月,还11月中旬才打,说如果两个月后拿房子就不打了,没拿在补,我想请问这个难道没有规定吗?
老百姓反映了很多次这个问题,现在依然没有人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20 09: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是柏杨眷乡项目,该项目安置房预计十二月底交房,目前暂时发放两个月的过渡费。如果十二月底未能如期交房,将在拿房后补齐过渡费,同时也将发放三个月装修期的过渡费。具体事宜可向井坝村村委会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9日11:34与您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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