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是成华区双庆中学龙潭分校的一名外聘教师,今年7月份正式辞职,可是后来教育局补发了之前教师的一部分钱,双庆中学一分钱都没有发给我,以前同事即使发了,也是减半,我想问一下,我们外聘教师教育局部门就没有人负责我们的权益吗?外聘老师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