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称 在致和镇梅花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公【2020】5号进行了公示,但是梅花村书记,队长也都不知道2020年有征地以及征地公告,包括梅花村2组所有村民也都不知道,现在征地公告都是偷偷摸摸的做?不需要广泛告知?不需要被征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道?这是何时颁发的新文件?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致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作出《关于蔡发会向市长公开电话所反映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隐瞒征地公告结案办理意见》。并明确告知来话人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第七条关于健全征地程序的规定,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20日在来话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对彭府发〔2020〕5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该情况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8月11日下午向来话人进行电话通知解释。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