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8月27日下午5点左右,我外婆陈千贞老人在自家门前被驾驶电动车的杨海鹏撞倒,因撞击造成弥漫性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11点死亡。
二、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死者陈千贞:女 ,74岁,绵阳市三台县永明镇人,膝下育有三女,平时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肇事者杨海鹏:男,20岁,绵阳市三台县永明镇人。
三、案件进展情况:老人去世后,2020年9月28日三台县交警一中队出具了责任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海鹏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26日该案件移交到交警一中队刑事组。至今,该事故已发生2个半月,事故发生后对我们整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家里唯一的老人突然离世,使我们全家人悲痛万分,一家大小为了案件奔波,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并且,事故发生这么久以来,杨海鹏一家人从没有对老人的死亡表示任何歉意和对死者家属的慰问。只按照国家标准支付了3万4千元丧葬费后就再没有出现过,至今,仍逍遥法外。同时,警方办案流程时间极不清晰,对于案件办理时间含糊其辞,使我们一家对警方失去信心。
四、诉求:请政府体谅我们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责成办案机关向我们死者家属明确办案时间,主动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加快办案效率,做到政务公开,使百姓权益得到合法保护,使我外婆早日死而瞑目。否则我们全家都难以向九泉下的外婆交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三台县关注,并及时回复网民关切。
绵阳市网络发言人
2020年11月16日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秦凯网友:
你好!留言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事故发生后,我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了事故认定,并依法立案侦查。2020年11月24日下午,交警大队联系死者家属和肇事者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但双方未达成协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依法对该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侦办。
如你还需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欢迎你拨打交警大队电话0816-5239572。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三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