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言:
848
条
最新回复:
1657
条
首页
问政热点
最新回复
问政调查
问省直机关
问市州区县
登录
问政四川
关于皂角场建养猪场
网友留言
[投诉]
关于皂角场建养猪场
2020-11-12 22:31:27
未回复
新修建的养猪场违反《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 南部县升水镇皂角场,为百年老场镇,地处阆南两县交界,一直是附近乡民的聚集交流之地,现场镇居民有楼房几百间,常住人口近千人,居民区有卫生院,银行,学校,附近更有著名的千年桂花王树、红色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旧址(县级文物保护旧址),是省道阆升工路的的必经之地。 现在离场镇不到100米的地方正在修建养猪场,事必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对区民身体健康造成巨大隐患,对以后建设美丽乡村及红色游游地开发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五二条第三点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据此,此养猪场建设违反法律规定,主要为: 1,距离场镇居民区距离不到100米,距乡卫生院跟文物保护单位不到200米,距皂角小学不足1000米。 2. 距省道阆升公路距离不到50米。 据此希望政府高度重视,调查原因,彻查此事,阻止施工及要求拆除建筑物,恢复原貌。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手机号
免费获取验证码
验证码
满意度
不满意
满意
添加图片
最多上传三张图片,每张图片小于10MB (可用扩展名:jpg,gif,png,jpeg)
评价内容
确认无误,提交
(必填,请清晰叙述,控制字数在2000字内)
* 请勿在正文中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住址及真实姓名等个人资料。
* 您可以注册成为留言板正式用户,将个人联系方式进行登记,以方便留言办理单位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 注册正式用户,给您更多便利:
·登录后可随时查询回复情况
·安全地告诉地方领导您的联系方式
·留言办理单位可与您站内短信联络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