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知道 农民工在工地上班 交通工具被盗了该谁负责 还是该自己承担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核实,2020年10月23日11时许,东部新区分局三岔派出所接分局指挥中心转警称:位于三岔街道成都体育学院工地有摩托车被盗,三岔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处置。经查,您停放于成都体育学院工地停车场内摩托车被盗,三岔派出所于10月23日将该案件受理为刑事案件,并于10月29日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2日09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核实,您所反映的项目是由成都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成都体育学院一期项目。原因是由于您本人将摩托车停在项目部临时停车场后未将钥匙及时取出,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项目部只是提供临时停车场地,没有安保的义务。事发后公安机关派出所也到现场调查取证,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8日13时5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