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5日21:30分左右我从东寺二路乘坐滴滴车辆川ADC4878到西博城附近,下车后发现手机掉车上,随即我喊驾驶员停车,李姓驾驶员开车跑了,认为该驾驶员素质很差。驾驶员不跑东西也不可能掉,之后又联系滴滴平台,平台的答复一直忽悠,我不满意,我要求平台和驾驶员赔我手机。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 立即责成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告知,已经联系司机以及后续乘客,没有找到物品。遗失物品无法确认是司机及后续乘客捡到,无法承担您遗失物品损失。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