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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 医疗保险不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09 13:48 待回复

   本人体检都时候检查出肺部结节,磨玻璃结节,通过体检报告对比,有逐年增多,长大都趋势,伴有过敏性鼻炎,咽喉炎。

   遂前往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诊治,经主治医生治疗,给出治疗建议方案:先吃3个月的药,每周需要到医院复诊,重新开药,含抗癌药(后因身体不适要求不再使用,)平均每次需要700元左右,一个月就是2800,3个月就是8400元。

   关键是3个月之后还不一定能好,还得继续治疗,后期治疗费用无法估计。

   重点是所有都费用都得个人自行承担。

   我每个月工资4千多,我们每个月社保就要缴纳700多(仅个人,不包括公司),打电话咨询社保局,社保局的说法是你没有住院,也不是特殊门诊,所以不能报销。

   遂向成都市相关部门反映,也是以政策没有住院,不是特殊门诊,不予报销。 

   那我有两个问题搞不明白; 

   1:根据我个人了解到得情况,有一些特殊门诊,一个月才几百块钱,报销之后,自费就非常低了,但是像我们这种一个月就需要全额自费2800,而且后续花费多少还不能确定,这样看来,我们的治疗费用实际上比特殊门诊费用还要高出很多,如果因为我们这种病不能划入特殊门诊,但又不能治愈,没办法长期负担昂贵都医药费,那我们只能放弃治疗。这样说来对于我们正常缴纳社保的,需要用到的时候且用不上都患者来说,非常都不公平。

   2:也是根据我个人了解,某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普通门诊费用,为什么私人企业单位的就不能报销?我们每个月医疗保险也正常缴纳,需要用到的时候却有各种理由不予报销,这是不是一种社会阶级不平等,一种社会阶级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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