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没房产证不给与上户口吗,分了户有叫我们必须合户办理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您配偶的户籍地址为金堂县赵家镇三烈社区,您在户籍地址处没有房屋,您配偶的父亲在赵家镇三烈社区有住房,现咨询新生儿户籍登记的问题。
按照省厅关于户籍地址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对在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内不标准的户籍地址予以全面停用,需户籍地址标准化后方能办理相关业务。
出生申报地为房屋已不存在的户口登记地址的,父母双方应按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公共集体户顺序迁移后,再申报出生登记;房屋已拆迁或废弃无人居住,但房屋地址上还登记有居民户籍的,要将该户籍地址在户籍系统内停用,并动员居民迁移户口、变更户口登记地址、实现户籍地址规范化、标准化。
经了解,您已于11月10日将户籍地址标准后办理了新生儿户口申报。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2日11时45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龙琴 联系电话:028-84920660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