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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未告知住宅式公寓,现要求退还定金2万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09 13:09 待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在温江区人オ公寓人居万新峰二批次报名摇号中签,于11月7号到现场选房交定金2万后,发现自己所买房屋为住宅式公寓,冬至日照时间小于2小时,但销售在选房前并未告知,也没有相关告知书,更没有单独弄张贴出来的告示。如果告知此房屋为住宅式公寓,采光有问题,那我肯定不会购买。所签的认购协议没有写所买房屋为住宅式公寓。认为存在欺诈,要求散销认购协议,退还2万定金。请处理,谢谢。投诉成都市兴城人居关于温江区人居万兴峰荟项目的词题:一,我于2020年11月7日支付2万元定金认购了一套房屋,此前我的置业顾问未
告知房屋为住宅式公寓,结果我们认购的是住宅式公寓,以后房产证上性质会写公寓。二,定金交了之后,顾问说,住宅式和其它标准住房一样,本身没什么区别,就没特意专门的告知书!三,成都兴城人居这个骗行为以及销售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我冲着人オ公寓去的蓉漂情何以堪!并且在选房前为什么不告知,不公示。认购协议写的也是住宅,简称房屋。为什么不写清楚住宅式公寓。我们要求退2万定金。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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