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各位经办领导大家好:我是原牟礼镇龙凼村19组村民.土地户口在19组.父亲和爷爷户口土地在牟礼镇龙凼村18组.爷爷2008年去世.父亲2011年去世. 我于2016年户口迁入18组.现户口本上有我爱人,儿子共计三口人。耕保基金账户,土地承包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带来了很多的不变。咨询羊安街道牟礼社区工作人员说:要社区,小组分别开会全员通过后才可能变更。如果一个人不通过都不行。(2016年到现在我已经短短续许跑了三次,都没有解决,每次都没后续,都在等回复,等政策)能不能帮忙解决,给出具体处理意见。哪怕有个折中的办法也行,比如先变更耕保基金账户名字到我的名下,方便提取耕保基金。或者我爱人,儿子名下。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羊安街道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原户口在原牟礼镇龙凼村19组,在该组有土地,后因投靠父亲户口迁至原牟礼镇龙凼村18组,现您在牟礼镇龙凼村18组属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您父亲病逝后,您想继承原牟礼镇龙凼村18组父亲的土地,领取耕保基金。对于您想继承龙凼村18组父亲土地的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您需把原牟礼镇龙凼村19组土地退出来,然后由龙凼村18组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投票是否同意您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需要超过三分之二成员投票同意。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变更则耕保基金也无法进行变更。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0日9时21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