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书记您好!
这是我写的第四次咨询和投诉内容了;
我是仪陇县张公镇繁荣村村民,农村的孩子一早就出门在外打工了,老家就留下老母亲一个人,七十岁了,不识字,近期在新闻上看到说,农村人的几个证件很重要,一定要保存好,我打电话问了一下老母亲,老母亲找遍了都没有找到,估计是遗失了那三个证件:房产证明,土地承包确权证和林权证。
情急之下咨询了村委书记,领导的几句话令人心寒,书记说办不了,也就是说补办不了了,我一直不明白,证件丢失了为什么就补办不了了?之后又让老母亲去镇政府咨询了一下,镇政府领导踢皮球说找村委干部,这一看,那是人民的领导,领导是为人民服务的吗?
万般无奈之下就只有向更上级领导干部求助了,领导们,我们的证件可不可以补办呢?怎么补办?怎么走流程?我们知道领导的工作忙,我们最多等候佳音一个月时间,可以吗?一个月时间没有回复解决问题,我们只有向更高一级领导求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