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请问现在小枧镇农村宅基地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即一个人能批多少平方,两个人的农业户家庭最多能批多少平方(不占农用地和林地),镇上咨询回复说是每个人只能批30平米,两个人的农业家庭户只能批60平米,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52条第一款:.....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52条第二款...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按以上法规,两人家庭户是不是可以(3人以下的按3人算)至少批90平米或120平米(52条第二款规定,不占农地的可增加30),如不是这个政策,请问小枧镇的具体政策是什么,具体的文件规定在哪里可以查得到。
谢谢。
赵洪志: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3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为60至90平方米。
另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但因小枧镇是绵阳市城市规划控制区,我镇对房屋修建的审批面积不另行增加,由此给您造成了误解,欢迎您再次到小枧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孙宇,联系电话:158-9260-1947。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