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金堂县淮口街道姜棚社区的一名村民,我向领导反映我女儿易星曾在新都区惠民路城西卫生医院临聘工作两年多,因患抑郁症于2020年9月从该中心辞职回家养病,在家养病期间女儿曾一起共事的同事询问我女儿领取到在职期间的2019年剩于的误餐补助8500元没有,我女儿回复并未领取到,后经我女儿了解2019年临聘人员全年16000元,正式职工32000元,2020年1月我女儿已领取7500元,剩余的8500元于我女儿辞职后2020年10月发放,我女儿遂向该社区医院院办负责人李贞铮咨询此事,院办方李贞铮同志向我女儿解释称发放的是2020年的绩效考核而不是2019年的误餐补助,我女儿现在已辞职不是医院员工为由拒绝发放,叫我女儿去劳动仲裁,这又不是新都财政局发放的,也不是工资,就是医院为员工的福利怎么去劳动仲裁,我女儿认为医院方是欺负外地农民工,解释不合理,认为我们是农民即使得到不公正待遇也没有地方讲理,所以拨打了市长热线12345反映希望得到公正待遇,期间新都卫健委工作人员也向我女儿回复与医院解释一样也是2020年绩效考核费用,我女儿已辞职没有了,后来我也与院办方负责人李贞铮电话咨询,但院办方李贞铮以在外培训不知道此事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回答我,我又与城西医院院长刘俊联系,刘院长未接电话,我女儿作为一个外来农民工到新都奉献了两年多的青春并患病得到不公正待遇难道就没有地方说理吗?就应该得到不公正不公平的礼遇吗,作为一个公立医院这样做不让人寒心吗?我知道我向领导反映了这件事也不会有什么进展,因为您安排去调查此事院方已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与托辞,即使您们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我还是非常感谢您领导,至少去帮助我了解了,我代表家人向您及政府再次感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卫生健康局核查,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20年10月发放2020年度编外人员一次性绩效工资。易星宇于2020年9月14日已正式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将不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此外,该院从未发放过生活补助金及误餐补助。
经区人社局核查。2020年11月6日,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您与单位存在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携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注册信息以及相关证据到劳动仲裁处申请仲裁,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