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你好,我就想向你友映一个问题,我们那前几年聚资修的公路,明明知道国家要修,还聚资修路,修路钱一个人是五佰元,钱用没用完也没算帐,最后国家把钱也给拨下来了可是他们聚资修路的人去把钱拿了,我不知道村长是不是和他们一伙的钱为什么就能给他们俩,我就想问这钱我们应该找谁要,他们俩个如果不把钱拿出来是不是算犯法。我们是回龙镇,朝中乡二村一队。
网友您好:
您于2020年11月4日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我们那前几年聚资修的公路,明明知道国家要修,还聚资修路,修路钱一个人是五佰元,钱用没用完也没算帐,最后国家把钱也给拨下来了可是他们聚资修路的人去把钱拿了,我不知道村长是不是和他们一伙的钱为什么就能给他们俩,我就想问这钱我们应该找谁要,他们俩个如果不把钱拿出来是不是算犯法”的问题,现已转至我镇处理。
按照2014年当年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修建道路需群众自筹部分资金,财政按照每公里1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双寨村(现已与旺沟村合并为旺寨村)1社长堰塘至钟家大院道路约600米,县“一事一议”财政补助60000元,剩余不足部分由受益群众自筹。经了解,该社由张忠富、钟标方、杨忠明等牵头,按照每人500元的金额组织群众进行自筹,共计筹资约54000元。该项目已于当年完工,审计金额120770元,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施工方,自筹资金已由群众与施工方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