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级领导,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021年国家规定的是280元/人,为什么我们需要缴纳305元/人?这超出的25元是其他什么费用?望告知!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网友留言的回复
张女士:
您好! 您反映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05元/人,比国家规定的标准280元/人多25元,多出的25元是什么费用。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 9 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及长期照护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20〕26 号)“成年人参加 2021 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 305 元(含长期照护保险 25 元/年·人)和每人每年 485 元(含长期照护保险 25 元/年·人)两档缴费标准”的规定。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档460元/年·人和低档280元/年·人;长期照护保险 缴费标准25 元/年·人。两项合并征收共计485元/年·人和305元/年·人。
2020年11月5日16时08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征缴科工作人员拨打您所留电话,与您进行了政策沟通解释。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解释表示满意。如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基金征缴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27028630。
简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