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已离婚7年多了,前夫也已经结婚了,我的户口怎么分不开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的户籍在成都市东部新区,属本市居民。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文件第四十六条:“〔移居原则〕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第四十七条“〔移居材料〕本市居民申请市内移居,应当提交以下村料:(一)移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住房证明城镇地区的: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需交房使用),并进行居住登记;(三)亲属关系证明;(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立户的提供);(五)确定户主声明书(房屋所有权为多人共有的提供)。”由于您离婚后在成都市东部新区没有住房,而您的母亲在简阳市石桥镇有一套住房,因此您可以按照成公通〔2019〕36号文件规定,将您的户口移入您母亲的住房内。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6日15时45分许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