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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公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1-03 05:23 已回复

请问鹤龄镇镇府,人死了几年为什么村上还能以其名字领钱,关键是钱根本就没有到老百姓手里,这就是你们每次说龙潭村帐务就他们几个干部知道老百姓不知道的好处吗,可以让我们暜通老百姓知道每年村上的帐务吗?不要让我们老百姓背名,当官的拿钱,处理集体资产钱去哪里了,老百姓捐的钱去哪里了。可以让会计把帐务发到村群里和村上粘贴栏上吗?让老百姓监督一下吗?如国家每年每年为发展村集体经济补贴的东西,及钱财,老百姓领的有没有,向驻村书记反映为什么没有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12 14:42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您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人死了几年为什么村上还能以其名字领钱的问题
经电话与您沟通,您不愿提供具体线索,鹤龄镇工作人员在镇财政所和龙潭村并没有调查到相关信息,现无从查证。欢迎您随时为我们提供相关线索,鹤龄镇将依法及时查处。
二、关于反映龙潭村处理的集体资产和村上捐钱哪里去了的问题
经核实,龙潭村酒厂使用的原龙潭村的三间老礼堂,大约建于上世纪60年代,作为村办企业酒厂使用,后由于企业改制经营不善破产。2018年5月20日,该村召开党员干部会,决定将原老礼堂三间(靠侯某孝右边)处理给侯某昌。2018年5月27日龙潭村收到侯某昌购买三间老礼堂款4800元,该款项已作为冬地补偿款支出。
龙潭村原学校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拆除修建广场。2018年9月25日,龙潭村村民委员会与杨某军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将村委会文化广场地基基础、堡坎项目承包给杨某军修建,并约定学校由杨某军负责拆除,拆除的木料折现3000元,待广场修建完工后支付杨某军工程款时进行抵扣。
因修建和硬化文化广场,龙潭村村民共捐款23350元,已预支2万元给杨某军,剩余3350元由文书管理。2019年9月10日龙潭村村民委员会与杨某军签订了龙潭村村广场建修合同。2020年7月工程全面完工,2020年9月龙潭村三职干部和村监委会人员参加验收。
三、关于反映龙潭村账务公开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置固定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同时,也可以通过广播、网络、“明白纸”、会议、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龙潭村村委会设置了财务公开栏,也曾在村民会议上进行财务公开,村民可充分行使监督权力。鹤龄镇为加强对各村财务管理,已于2020年8月21日对全镇村级财务进行清理,现龙潭村村级财务已清理完毕,正在进行公示,本村村民可到龙潭村村委会公示栏进行查看,如有不清楚的可在镇财政所查询。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鹤龄镇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52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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