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岳父户口所在地是中江县双龙镇宝顶村,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了新农合医疗保险。请问在德阳市区医院就诊,门诊费用可以使用新农合报销吗?请问德阳市区有哪些医院属于中江县新农合定点医院?门诊报销规则是怎么的?报销比例如何?谢谢!如果有官方完整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手册之类的文件,麻烦提供,或告知网络查询地址,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咨询医保政策,按国务院《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您的来信已转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您网上留言所述,您表示您岳父在中江县双龙镇参加了新农合(现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使用的相关政策,根据《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三章“医疗待遇”第十八条规定: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按比例报销和年度限额支付。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5%,限额标准为:一档10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其中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中江县各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包括药店。所以德阳市区医院暂无法使用门诊统筹费用。您可以关注“中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
11月3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详细告知了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相关政策。如果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7210636进行咨询。
感谢您咨询政策!祝您家庭幸福!祝您生活愉快!
中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