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是成都市煎茶镇鸿湘村2组村民,我女儿是2017年1月出生的,然后户口直接就上在鸿湘村2组,2019年拆迁,土地租用,但是村官开始说,娃娃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集体经济分配,但是现在我找到证据证明,娃娃(的确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分配了,现在村官又改变说法了,他们又把所有的事情推到村民身上,说是其他村民不同意我家孩子享受村上的分配,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办,希望领导帮帮我们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