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沙河村在拆迁进行中,但政府给拆迁款又不够买房,想问领导,如实在买不起房能不要拆迁吗?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县回复如下。
文昌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省住建厅批复同意后实施,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12]200号)和现行执行的标准《梓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梓潼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梓府发[2016]1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同时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了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按12万元/人标准(按照梓府发【2016】16号规定)以货币方式一次性支付购房补贴,县委、县政府充分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制定了安置补助奖,按照征收公告最高可给予2万元/人进行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以保障人均35平方米住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住房,不再享受划分宅基地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