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大家辛苦了。感谢领导百忙之中查看留言,之前蓝湖城邦7栋顶楼存在严重违建问题,各领导也实地查看,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时间为4月21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貌。由于我房子还没装修,正准备装修,也没去看过。我想咨询一下现在这个事情有没有解决。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蓝湖城邦7栋2单元2805号业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搭建房屋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已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原貌。因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我局将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相关规定函告相关部门协作处理,现正依法按程序办理中。
由于您所留联系电话是空号,无法向您告知相关情况,相关情况您可拨打028-27219927进行咨询。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