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龙都国际二期交房两年,开发商不开购房发票,是不是开发商根本没有交税,至今既不给购房发票又不办房产证,不知道政府何时解决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泉驿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查,您所反映的龙泉街道龙都北路399号“龙都国际”二期2栋的房屋,截至2020年11月2日,未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开发企业应在完成首次登记后,与业主共同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若开发企业怠于履行义务,未按合同约定配合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于2020年10月30日11时09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经区税务局协调,该小区开发商承诺将尽快为您开具购房发票 ,且该公司并未有您所述偷漏税情况 。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30日,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