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人民北路街道,花圃路10号恒通大厦三单元六号,在10月27号,市政工程队进行外墙空调外机移机,工程队在我不晓得的情况下,破坏了我们的窗户锁以及门锁,晚上大概八点左右到家,发现锁被破坏 检查家里物品,遗失一条标价6000的钻石吊坠以及一条3000的铂金链子,这边在27号晚上已经报警,但是警察并未给予什么出警回执,28号白天,与施工队两人来到荷花池街道派出所进行协调,派出所协调律师要求我方出局遗失物品的票据以及消费流水,现已找到这些证件,施工队的人不愿意跟我方来派出所协调,我发自行到派出所,派出所协调律师不在,派出所声称找不到协调律师也没有律师电话,现在情况就是,施工队不进行协调,派出所不立案,没有任何回执给我们,就这么一直托起。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公安金牛分局调查,当事双方已于2020年10月28日自行协商处理完毕。
经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公司调查: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施工单位已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处理完毕。在此对您造成的不便深感抱歉。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1日10时20分、11月2日16时0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理解。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公司:87538932,荷花池派出所:83337686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