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关于9.14增值税政策“2改5”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咨询】关于9.14增值税政策“2改5”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28 00:17 已回复

尊敬的范书记,您好!请问9.14日当天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向卖方支付购房定金(有转账凭条),这种情况会产生增值税吗?新政策执行时间包括9.14日当天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9 10:25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印发之日开始执行,在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其增值税缴纳仍按之前政策执行:
1.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
2.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通知》印发之日前的。
关于以上条款中“客观原因”的认定以及您的税费缴纳金额,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一样,需要您带上相应的资料,在办理中进行说明和佐证,最终由办理交易的税务部门窗口进行审定。
成都市住建局 2020.10.29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