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牛区,天回乡,太华村5组杨德芳的儿子,我们组上有一个情况和我们家的一样的。别人在拆迁中是享受的5人待遇。而我们家只有三个人。我想得到一个公道。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天回镇街道办事处调查:经查阅拆迁资料,2014年因王贾大道项目建设用地,对您家的房屋进行了拆迁。您提供的金牛区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有涂改痕迹。该证于1994年11月10日由金牛区国土局颁发。根据1994年天回乡太华村5组:换发《金牛区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清册记载,持证人家庭人口合计3人,其中非农2人。因此,在对其家房屋进行拆迁时,认定您家庭过渡人口为3人并无不妥之处。
如果您对农村宅基地人员认定不服,您可以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复核。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解释。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天回镇街道:8357280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