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逐源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我是10月13日进入该公司上班,任人事经理,任职期间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给我购买社保,我也给公司法人刘庆发了信息说明不买社保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他表示他自己处理;因为疫情2020年2月到3月26日都属于放假期间,公司也没有算工资。5月19日发放了1月部分工资,我是5月19日离职的,当时谈好6月15日之前把工资给我结算清,6月22日给我发消息说给我发消息说把我1月份以及4月份工资发了,面谈的时候也是推脱,没有给我,7月份又问他发工资的事情,又推到说的 汇票要10月22日才可以兑现,我10月26号以及27号联系刘庆,发消息不回,打电话不接,我也只能求助政府帮我追回我的工资还有应有的赔偿。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您实际用工地址在青羊区和锦江区,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监行政部门管辖”,之规定,建议您向青羊区和锦江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投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的规定,建议您尽快向青羊区和锦江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投诉。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1月2日13:26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经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欢迎联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九点至十二点,十三点至十七点。地址: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一单元6-2室,咨询电话87546685。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