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情况看有以下三个问题
1.房屋质量等相关问题:从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了解到,安置房的修建标准,不得低于经济适用房。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荷韵家苑的公摊面积远超经济适用房。
2.户头费问题:当年拆迁合同上没有注明交,今日了解到是水电气和光纤的入户费。这些费用应该都是在建设成本当中,既然安置房是民生问题,就算有这个费用,是否应该由区政府承担。
3.过渡费:据说标准一个月540元每月,实际付我们是500元每月,一个月少了40元。
4.房屋的交房验房流程存在问题:交房前不通知验房看房,也不公示相关交房资料,要求先给差价和户头费,卫生费后才能拿钥匙。请问没有房屋管理局等测绘单位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房屋房屋面积不能确认,如何会要求先缴纳不合理的费用,才给百姓交房。
以上问题,我向市长公开热线反馈,未得到相关单位正面的回复,希望信访的领导能在详细调查了解后,给到我相关政策的依据,并合法的给予百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