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你好!我是芦葭镇民丰村十社的拆迁户,因为上大学户口1995年迁移出去,现在外打工,石板与芦葭部分合并,在石板与芦葭均找不到我们的迁移证明,到6月份才调查清楚是因升学原因迁出并迁了拆迁协议(实际3月份已搬迁),到目前为止拆迁款项还未到位。请咨询何时款项到位(芦葭拆迁办说政府款项还没到位,同批拆迁的人早已于高新东区变为东部新区前就收到了款)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系成自铁路(机场段)项目拆迁户,您所反映的拆迁款由中铁八局拨付款项至镇政府账户,再由芦葭镇征拆办拨付至村民账户。目前,所拨款项为成自高铁(高新东区段)项目款,待成自铁路(机场段)项目款项拨付至镇政府账户后,立即拨付至村民账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27日10时3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