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只是想争取我自已的一点点权益,特向您问一个问题,温江区妇幼保健院,院内住房业主在本院内停车问题,此院内车位属于承包性质,业主要停车必须通过承包方,收费200元每月,而且只准停晚上,白天不准停,如果遇到节假日休息还得到外面停车花钱,不知是谁准许他<她>们这么干的,纯属霸王条款,停车交钱,属于管理费应该交,但是那些系款是否太过分了,生活在这只就没有自己的权利了吗?望给予我们老百姓一点生活方便上的帮助,企盼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温江区妇幼保健院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责成相关科室与安保公司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温江区妇幼保健院现有停车区域因为面积较小,医院停车场停车位经多次改造,即便如此车位仍然不足,所以停车位仅供患者就诊停车。为了解决来院就医患者停车难问题,尽力满足就医群众停车问题,2016年医院下发通知规定,要求所有职工、家属及住户车辆停放在泰康东路保健院家属区停车场(距离医院约700米),医院所有职工、院内住户车辆均安排至该停车场停放。
医院万春路140号住宅位于医院门诊部侧,属于九十年代医院家属区房改后为房改房,住宿区没有物管,从来都没有停车位。医院停车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3月24日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经专家拟定的评审报告,最后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市阳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为该公司管理范围之一,按照规定收取停车费用,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管理符合要求。医院已责成停车场管理公司,积极与住户进行沟通,妥善解决此问题。
下一步,温江区妇幼保健院将加强停车场管理,不断改进停车场工作。对住户停车问题进行告知,避免造成误解,不断群众提高满意度。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