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白沙盛华村村民。我想咨询一下以后分房时,特安的50平米的扯迁归属。我妈妈2003年在老家修了房,产权是2008年就办下来了,由于我妈丧偶,2010年再婚。男方户口没有拿过来,不在这次扯迁地,在其它镇。这次扯迁我妈就申请了一个特安,扯迁合同上也已经有这特安的50平米。可是现在男女双方感情不合已经离婚。我想问一下这50平米特安的面积以后分房属于哪方人员的。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在您户的安置补偿协议中有明确写明特安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特安原因,50平方特安面积属于该特安人员。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10月27日9:43左右与您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