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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一号花园物业野蛮管理请政府为居民撑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23 16:16 已回复

一号花园的物业管理方式让小区居民苦不堪言,物业与居民矛盾非常大。

签订物业合同是每平米5毛多,然后每年小区物业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完全无视合同。且两次动用维修基金等行为均声称通过了业委会,但后来发现,所谓的业委会成员,很多都在外打工,有些人自己都不晓得自己是业委会成员,在这之后矛盾就更大了。

昨天一检修电梯,马上就张贴告示,说电梯有问题,物业没有钱,大家把字签了或者把钱凑齐了,不然就第二天早上9点停电梯,还真的就准时停了电梯。

一号花园有15层楼,那些住顶楼的婆婆爷爷出了问题,哪个负责?物业就拿安全做幌子,说停电梯就停电梯,现在政府执法都说要柔性执法,物业简直胡乱搞,没有王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8 13:31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一号花园小区物业为四川广厦物业有限公司。关于您所反映的物业自行提高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成府发〔2007〕87号)第三项第七点规定:价格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住宅建筑区划内的机动车停放库(位);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机制,适时调整公布的物业服务费用政府指导价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进行查处;受理物业服务收费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服务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若您认为物业存在乱收费行为,我局建议您向物价局举报。
关于您反映的对业委会成立不知情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第一章第四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该小区业委会的成立是否合法,我局建议您咨询射洪坝街道办。
关于您反映的电梯维修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电梯检测出安全隐患,不能继续运行,所以物业将电梯关闭。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决定通过使用维修资金来维修电梯,正在准备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相关材料。物业于10月23日与电梯维保单位联系,告知其提前准备好本次维修的相关材料与配件,因配件需从外地转运,维保单位于10月27日将电梯维修完毕。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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