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是否有停工留薪期?我去年8月20日代表九寨沟县参加阿坝州运动会上标枪比赛受伤,当时诊断为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右膝Segond骨折+右膝骨挫伤+右膝创作性滑膜炎+右膝内侧囊肿,8月24日从九寨沟县医院转院到四川省骨科医院,8月30日进行手术,9月5日出院,听医院的在家全休三个月,然后照医生说的半月、一月、二月、三月、半年、一年复查,2020年1月15日,阿坝州劳动能力鉴定为捌级伤残。今年8月16日一年复查,因为一直以来右膝平路走路没问题,上下楼梯膝盖疼,医生说右膝髌骨关节病严重,必须住院,于是8月24日住院到9月16日出院,现在我想问的是一年后,乃至于今后如果工伤复发,请假看病或住院这算不算停工留薪期?我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目标管理基本奖,因为请假1个月,单位同意我是工伤假,但工资按病假来扣,一个月的目标管理基本奖全部扣完,也就是只有基本工资。看病期间目标管理基本奖应不应该扣?扣的话也太不合理了,因为工作受伤,在今后的生活工作都受影响,因为看病还被扣工资是不是太不合理了?那以后工作部位再出现问题住院期间是否算工伤假?是否还是扣工资?因为打电话问阿坝州人社局询问,说是参照成都市工伤管理办法来的,所以只有在这里寻求帮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