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户口迁回娘家了,我们这里土地都是缺权了的,不可能再分给我,淡是我在新津的土地,被村委会收回去了,就跟我打了个电话,说把我的土地收回去了,我就想问一下,我的土地缺权证,还有用吗,我这个农民怎么办,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入户的条件”,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9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就相关政策文件和您进行了沟通和解读,您表示满意。今后,您若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我局农经科(028-82559887),我局工作人员将积极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