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环线彭州丹景山段,2020年底拆迁,延用2014年的拆迁赔付标准合法合理吗?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彭府发〔2014〕3号)是在省、市规定的补偿安置标准基础上制定的适用于彭州市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置办法,该办法中规定的补偿安置标准符合上级政府确定的补偿安置标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2.今年2月底,针对《彭州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彭府发〔2014〕3号)到期后,上级仍未出台新的补偿标准问题,经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继续适用该补偿标准,待新政策标准出台后,再依法作相应调整。关于继续适用上述补偿标准决定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因此上述补偿标准在我市具有适用效力。
3.我市充分理解群众的想法和感受,多次向上级进行汇报,但因今年处于政策调整期,加之涉及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文件涉及面广,其研究、制定和出台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故目前省、市暂未出台调整补偿标准的政策文件。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