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9月6日因结婚而将户口迁入仁寿县视高镇老君街5号,后因夫妻关系破裂,于2018年9月17号离婚,目前户口还在前夫家里!因前夫老家于2012年进行拆迁,据了解,我可以分配60平方的安置房。因我对当地拆迁安置不了解,现想确认一下我是否能参与安置分配,除此以外,我是否还享有其它补助?如果可以参与分配安置房,能否单独选房,不与前夫家里一起选房?烦请领导帮我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一直困扰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