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小孩出生落户在天府新区煎茶镇,近期我也将户口随之从眉山迁入天府新区煎茶镇,我想咨询一下如何才能申请加入集体经纪组织成员?目前不能分配土地,迁入之后只能算挂靠了一个户口,不能享受任何政策!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煎茶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取得有:1、初始取得;2、法定取得;3、申请取得。您结婚入户属于申请取得,必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签字确认,公示无异即可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样政策。
以上情况于2020年10月22日14时20分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