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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强占自有院坝,强行施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15 11:16 已回复

珙县上罗镇政府在未告知及沟通的情况下强行将我家自有自建院坝强行损毁用于城镇道路建设使用,镇府领导不作为,不沟通,强行施工导致我家自有院坝损毁。请求恢复原状。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1-18 14:48

李先生: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现将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上罗镇政府、上罗镇国土资源所调查核实,你所反映的上罗镇人民政府在地税大街升级改造项目中在未提前告知下将你家自有院坝强行挖毁作为城镇道路使用,并多次反映给上罗镇政府,至今未对此事进行沟通答复一事不属实。据查,地税大街升级改造工程实施之前上罗镇政府组织了村社干部及村民代表和街道商铺代表召开了项目实施宣传动员会,并印发了告知书对街道沿线商铺和老百姓发放。你户自建房位于镇政府斜对面十字路口,该房属于2007年修建上罗镇政府时占用你户承包地,安置你户在此处建房(占用宗庆香和罗友先承包地),该区域内所有农户建房都是按规划安排位置自己建房,并明确房屋正前方5米内公共面积属于修建人自行负责硬化但为公用地段使用。按照国家关于房屋确权规定,建筑占地指房屋滴水线投影到地面的垂直线,其中公路、公共设施地段在丈量房屋确定权属时,只能丈量到房屋外柱(墙)边,即公路、临街面的房屋确权只能确至墙体外,墙体以外都属公共地段。此次地税大街升级改造街道由以前的8米拓宽至10米,修建公路占用其院坝的房屋所处的位置地点在上罗镇城镇规划区内地税大街(现人民大道)街道上, 需要调整人行道宽度。该区域属于公共区域(人行道),不属于私人院坝,所以上罗镇人民政府在实施城镇街道、道路黑化建设中未涉及到你所讲的占用了自己的院坝。且镇村干部多次同你家人现场确认,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希望得到你户的支持和理解。目前,上罗镇政府已和李先生你本人形成共识,得到了你们的支持理解,地税大街升级改造街道正在有序施工中。
再次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支持。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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