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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彭州公交涉嫌违反劳动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10-14 21:49 已回复

尊敬的各级领导,本人是彭州公交一名平凡而又普通的驾驶员,关于公司的相关制度,本人有若干问题想请问公司相关领导:
一、当初我们进入公司的时候,人力资源部口头承诺过有带薪年休假,可至今2020年已经快要结束了,身边的师兄们无一人休过年假,公司也没有发放过相关的未休年假薪酬补贴。
众所周知,带薪年假是国家劳动法明文规定必须有的,请问公司为何至今不执行?彭州公交,作为本土的大型国有企业,就可以藐视国家法律吗?
二、2020年上半年的"清明"和"劳动节"假期,今年公司执行的是全体驾驶员调休(不发放加班费)政策,人力资源部解释说这个调休假期有效期是一年,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到期,要依据车队生产安排来决定。到了车队这边执行起来,有效期却截止到9月底了?这样岂不是变相作废驾驶员的未休假期?又不让调休,又不给加班费,这样的操作另人费解……
三、补充一点:据悉,目前的情况是,很多驾驶员家里有事也只能选择换班,连续开车4天的情况,常有发生,本来驾驶公交车劳动强度就非常大,再遇上连续工作4天,实在是难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既严格要求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但是该有的调休假期公司又不执行,请问领导们,怎样才能不疲劳驾驶?有没有具体考虑、调查过驾驶员们的实际情况……

以上问题,请领导给一个合法且合理的解释或是解决办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彭州市国经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10-20 13:11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您提出的年假薪酬补贴的问题,我公司2018年12月底完成公交回购工作,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营运。按照《劳动法》规定,工作满一年职工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因此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岗驾驶员可享受5天带薪年假。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统一安排在2020年国庆节假期之后,就上年度公休假未休人员发放未休补贴或集中调休。中秋国庆节前已通知车队对公休未休人员进行安排。
2、针对您提出的关于驾驶员调休的问题,因受疫情和农村客运回购工作影响,以及公交公司的特殊性(节假日属于高峰客流期间),公司统一安排在2020年国庆节假期之后,就本年度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员工加班,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进行统一核对并发放加班工资。
3、针对您提出的怎样保证驾驶员不疲劳驾驶的问题。 为避免驾驶员长时间工作,我公司驾驶员实行“三车四驾”制度,即单个驾驶员上三天休息一天。同时,根据各条线路的运营时间,
在线路首末站为驾驶员预留了休息时间并提供休息室。驾驶员休息时间为高峰时间段 15 分钟左右,平峰时间段 30 至 90 分钟左右。大部分驾驶员日驾驶时间均在8小时以内。在日常运行中我公司一直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安排客运驾驶员工作,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合理行为。如有其他关于公交或农客的意见建议,可拨打我公司投诉建议电话:028-83751773,我公司将不遗余力,解决您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公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经济、优质、绿色”的乘车环境。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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