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德阳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我本人在成都郊县上班,在成都缴存公积金。媳妇在广汉工作,在广汉缴存公积金。我的公积金贷款过一次,但08年地震提取过一次,第一套房商贷,每年也在提取,14年结清,15年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名下两套房,其中一套房正出售,已签合同,剩下这套房还在还贷,假如我结清正用公积金贷款的房贷时,我在广汉工作的媳妇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假如可以,是只限新房还是二手房,新房均可?谢谢。